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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不再征稅的權利、許可證照包括哪些內容?
權利、許可證照是政府授予單位、個人某種法定權利和準予從事特定經濟活動的各種證照的統(tǒng)稱,包括政府部門發(fā)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等。7月1日之后取得以上證照不再需要繳納印花稅。
新舊稅法的銜接
新印花稅法從2022年7月1日開始實施,2022年6月30日及之前取得的權利、許可證照,應按每件5元繳納印花稅。2022年7月1日及之后取得的權利、許可證照不再需要繳納印花稅。具體日期以權利證照上的發(fā)證日期為準。
之前已經繳納的稅款可以申請退回嗎?
根據(jù)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法律只能適用于它頒布生效以后發(fā)生的行為和事件,不能適用于它頒布生效以前所發(fā)生的行為和事件。因此,之前按原印花稅暫行條例繳納的稅款,在執(zhí)行新稅法后不可以要求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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