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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考前沖刺!楊海波老師帶你攻克《稅法二》重難點(上)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Shadow 2021/11/10 17:56:30 字體:
稅法一稅法二財會法律實務

2021年稅務師考試臨近,楊海波老師來為大家梳理《稅法二》的重難點,幫助大家進行考前沖刺!錯過直播的小伙伴可以觀看錄播哦:直播回放>

第一章 企業(yè)所得稅 | 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

第一章 企業(yè)所得稅

一、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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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稅對象

居民企業(yè)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作為征稅對象。

非居民企業(yè)——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fā)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在中國境內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lián)系的所得。

三、稅率

3


四、視同銷售的確認

所得稅視同銷售——看所有權是否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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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屬于企業(yè)所得稅視同銷售情形的,可按被移送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收入。

五、不征稅收入

1.財政撥款。

2.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3.具有專項用途的由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六、免稅收入

1.國債利息收入。

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yè)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收益。

【提示】該收益不包括連續(xù)持有境內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3.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yè)從居民企業(yè)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lián)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七、扣除項目及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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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x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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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x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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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稅前不得扣除的項目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yè)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5.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捐贈支出。

6.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8.企業(yè)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yè)內營業(yè)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yè)內營業(yè)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

9.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九、稅收優(yōu)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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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居民企業(yè)應納稅額的計算

企業(yè)所得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有兩種方法:

直接法: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間接法: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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