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建筑公司5月1日承接A工程項目,并將A項目中的部分施工項目分包給了其分支機構乙公司。 第一種情況:如果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子公司,甲、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采用一般計稅方法。5 月30日發(fā)包方按進度支付工程價款218萬元,當月該項目甲公司購進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稅 額8萬元,乙公司就其分包建筑服務開具給甲公司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40萬元,增值稅3.6萬元,乙公 司當月進項稅額10萬元。計算甲、乙公司5月需繳納多少增值稅? 第二種情況:如果改乙公司為分公司或者項目部,并由總公司統(tǒng)一納稅。 要求:計算兩種情況下需繳納的增值稅,并進行納稅籌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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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增值稅
甲218÷1.09×9%=18-8-3.6=6.4
乙3.6-10=0
2,增值稅
甲18-8-10=0
方案二更節(jié)稅
2022 10/23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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