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車輛通行費發(fā)票是2020年3月份開出來的,但是費用發(fā)生的時間是2019年,那么這票的車輛通行費應該記入2020年還是2019年?2019年的時候并沒有做計提該費用的處理,如果必須要記入2019年的話如何記賬?匯算清繳工作如何處理?謝謝

84784981| 提問時間:2020 04/05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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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紅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你好,如果金額不大,可以按發(fā)票日期確認為3月份的費用,
2020 04/05 13:38
84784981
2020 04/05 13:41
2000多元,關鍵在于通行費發(fā)票上標明了通行的起始時間和截止時間都是為2019年。
立紅老師
2020 04/05 13:43
你好,如果是這樣,如果企業(yè)匯算還沒有做,那么可以計入3月份費用,然后在匯算時做為19年費用在稅前扣除就可以
84784981
2020 04/05 13:45
意思是19年沒有計提也可以在匯算清繳時直接調增費用?
立紅老師
2020 04/05 13:49
你好,是的,是這樣的。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六條規(guī)定了關于企業(yè)提供有效憑證時間問題 :企業(yè)當年度實際發(fā)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yè)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fā)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84784981
2020 04/05 13:55
通行費有一部分稅款可以抵扣,那么費用金額我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稅款正常記入進項,抵扣2020年3月份及以后月份的稅款這樣操作對嗎?
立紅老師
2020 04/05 14:02
你好,是的,增值稅是可以在現在及以后抵扣的。
84784981
2020 04/05 14:33
再請教老師,滴滴打車開具的“客運服務費”發(fā)票是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范疇嗎?
立紅老師
2020 04/05 14:46
你好,可以,19年4月1日以后取得是可以抵扣的
84784981
2020 04/05 14:47
好的,謝謝老師
立紅老師
2020 04/05 14:48
不客氣的,祝您學習愉快,如果對老師的回復滿意,請給老師一個好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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