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收藏!盤點那些可以抵扣進項稅的票據類型
您是否還在為哪些票據類型能抵扣進項稅而煩惱,小編已為您整理好截至2019年5月30日尚可抵扣進項稅的票據類型,趕緊收藏吧!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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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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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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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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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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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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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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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規(guī)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試點范圍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號)
第二條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fā)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可以使用增值稅發(fā)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出口退稅或者代辦退稅的增值稅發(fā)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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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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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統一銷售發(f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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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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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規(guī)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試點范圍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號)
第二條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fā)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可以使用增值稅發(fā)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出口退稅或者代辦退稅的增值稅發(fā)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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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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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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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比對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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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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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收購發(fā)票或銷售發(f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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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填表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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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 第二條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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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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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繳稅款完稅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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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填表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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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1)
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fā)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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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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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橋、閘通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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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填表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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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第七條
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按照以下規(guī)定抵扣進項稅額:
(一)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
(二)納稅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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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通行費電子普通發(fā)票(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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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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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開具等有關事項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66號)
四、通行費電子發(fā)票其他規(guī)定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符合規(guī)定的通行費電子發(fā)票后,應當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登錄本省(區(qū)、市)增值稅發(fā)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fā)票信息。或由稅務機關工作人員通過增值稅發(fā)票選擇確認平臺(稅務局端)為其辦理通行費電子發(fā)票選擇確認。
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政策按照國務院財稅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fā)票進項稅額,在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中“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相關欄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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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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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運輸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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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填表抵扣(專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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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六、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暫按照以下規(guī)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為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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