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不超過12萬,補稅500多元是否需要做年度匯算清繳
【問題】
職工個人年度收入合計不超過12萬,且支付單位都預扣預繳過個人所得稅,如果補稅500多元,是否需要做個稅的年度匯算清繳?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規(guī)定,經(jīng)國務院批準,依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有關規(guī)定,納稅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二)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因此,該職工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