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申報員工工資的個人所得稅時可以一次減除6萬元
什么情況下,在申報2022年1月份的員工工資的個人所得稅時,可以一次減除60000元的減除費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便優(yōu)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第一條規(guī)定 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
所以,員工2021年1-12月份都由您公司扣繳工資薪金個稅、且2021年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2022年1月該員工工資的個人所得稅申報時,可以直接扣減60000元減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