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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4年度省直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提交報名資料的通知
省直考生:
2014年度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成績已在廣東省財政廳網上辦事大廳會計信息服務平臺于12月10日公布,目前我省尚未收到國家下發(fā)的合格標準。為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我省將參照上一年度的合格標準提前受理報名資料并審核。
2013年度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資格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會計 | 經濟基礎(初級) | 100分 | 60分 |
初級會計實務(初級) | |||
經濟法(中級) | |||
中級會計實務(中級) | |||
財務管理(中級) |
一、提交報名資料時間和地點
網上報名時選擇“省直”的考生,請于2014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期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4樓省人事考試局服務大廳提交資料。
二、提交材料清單
1.考生在報名階段自行從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
2.本人有效身份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必要時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需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報考中級的考生還須提交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
4.符合報考條件第4款的考生還須提交相應級別的專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三、注意事項
省直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公布的材料提交期限。按國家規(guī)定,對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不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由于考生手機號碼在廣東省財政廳網上辦事大廳會計信息服務平臺,因此無法短信溫馨提示,以此公告為準,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2014年12月15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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