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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隴南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開始后,進入甘肅報名系統(tǒng)可見隴南考區(qū)考試公告,考試報名時間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2:00。2023年11月17日前持相關證件到考試主管單位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
2023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隴南考區(qū))考試公告
按照《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甘肅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隴南考區(qū))考試(以下簡稱會計中級資格考試)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在隴南市會計考試中心舉行?,F(xiàn)就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jīng)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jīng)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
(三)上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四)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二、報名辦法及條件審核
(一)符合報名條件報考中級資格人員,如以前未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須先登錄“甘肅省財政廳網(wǎng)站—甘肅會計專欄”,進入“甘肅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tǒng)”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審核通過需1—2個工作日。
(二)已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報考人員,登錄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進入“考試報名”專區(qū),選擇相應省、市、報名點,填寫本人相關信息,上傳照片,打印報考人員信息表,由本人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妥善保管,切勿丟失。
(三)報考人員打印信息表后,自行網(wǎng)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可完成報名。
(四)報考人員完成報名后,于2023年8月25日起至參加考試當日止,自行登錄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打印準考證,按時參加考試。
(五)考試成績當年度全科合格或連續(xù)兩個年度全部科目合格人員,于2023年11月17日前持報考人員信息表、學歷證書、學信網(wǎng)學歷認證、居民身份證、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審核資料原件及復印件(非甘肅籍考生應提供在甘工作單位證明、居住證或居住證明、近兩年在我省社保繳納證明等),到隴南市財政局會計管理科進行現(xiàn)場審核。
報名條件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關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考試專欄”或“隴南財政”微信公眾號領證通知,到所在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中級資格證書,報名條件審核未通過的考生考試成績無效。請報考人員按照報名條件和有關要求,慎重決定報名和繳費。
三、報名時間
報考中級資格考試人員,網(wǎng)上填報信息時間: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2:00,網(wǎng)上繳費時間: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8:00,系統(tǒng)關閉后終止填報信息和繳費,繳費成功方可完成報名。
考試報名前,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相關文件要求,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后,不辦理退考退費。
四、考試科目及收費標準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jīng)濟法》,考試費為每人每科70元。
五、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考試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舉行,共3個批次,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時間、批次請按本人準考證為準。
六、注意事項
(一)本次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進行,考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臺灣籍考生憑有效身份證明,下同)進入考場,完成電子簽到后,按照監(jiān)考人員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二)考生進入考場時,應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機、電子設備應設置成關閉狀態(tài))存放在考場指定位置。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物品(含電子、通訊、計算、存儲等設備)進入考位,按違紀進行處理。
(三)考生在完成簽到后不得隨意離開考場,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考場,必須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同意并由指定的監(jiān)考人員陪同,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出入考場??忌诳荚囍型緯弘x考場,其離場時間計入本人的考試時間。
(四)考場為考生統(tǒng)一提供演算紙筆。考試結束后,演算紙筆由監(jiān)考人員統(tǒng)一收回,考生不得帶出考場,違者按違紀進行處理。
(五)考生入座后,在登錄界面輸入準考證號和居民身份證號登錄考試系統(tǒng),認真核對屏幕顯示的本人相關信息,閱讀并遵守《考生須知》及《操作說明》,等待考試開始。
(六)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tǒng)計時器為準。考試開始30分鐘后,未簽到的考生視為缺考,考試系統(tǒng)不再接受考生的登錄。
(七)進入考場后,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guī)定,維護考場秩序,尊重并自覺接受監(jiān)考人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保持考場安靜,遇到問題應當舉手示意。
(八)考試過程中,如機器設備、網(wǎng)絡、電力出現(xiàn)異常情況,考生應及時舉手示意,請監(jiān)考人員協(xié)調解決,不得自行處置,嚴禁自行關閉或重啟考試機。因機器設備故障等客觀原因導致答題時間出現(xiàn)損失,考生可以當場向監(jiān)考人員提出補時要求,由監(jiān)考人員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荚嚱Y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當場提出的補時要求。
(九)考試開始9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忌痪砗髴斄⒓醋孕须x開考場,嚴禁關閉考試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交談或喧嘩。
(十)考試時間到,考試系統(tǒng)將自動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統(tǒng)一交卷。
(十一)考試期間,考生應按照考試系統(tǒng)要求進行操作,由于進行與考試無關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十二)考試期間違紀違規(guī),依據(jù)《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有嚴重和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將被記入會計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有關信息將向社會公告,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相關記錄也將納入全國信用共享平臺。
咨詢電話:0939—821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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