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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學函證問題,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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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范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法學碩士,高分通過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長期從事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的教學工作,擅長對問題進行案例化解釋,助力學員順利通關,夢想成真。
已解答1654個問題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恰當。
(2)不恰當。斜線劃掉表示該項目不適用,與發(fā)函目的不符/應當在銀行借款項目填寫零或無。
(3)恰當。
(4)不恰當。應當對應收賬款實施函證,除非不重要或函證很可能無效/ 收款單據(jù)和銀行對賬單可能不可靠。
(5)恰當。
(6)不恰當。除了函證關聯(lián)方交易金額,還應當函證其他的內(nèi)容。
(7)不恰當,應當由注冊會計師親自發(fā)出。
(8)不恰當,不能將詢證函直接寄回被審計單位。
(9)不恰當。沒有核實微信聯(lián)絡人的身份。
祝您學習愉快!
05/2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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