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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請問:當期計稅認可150萬,后期為什么不認可50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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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8217918| 提问时间:04/27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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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稅務師,評估師
已解答1577个问题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這里說的是稅法規(guī)定的當期扣除的部分是150,所以另外的50是不可以再扣除的稅法規(guī)定可于當期扣除的部分為150萬元,剩余的50萬元無論是當期還是未來期均不允許稅前扣除,所以應付職工薪酬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200-未來期間計稅時準予稅前扣除的金額0=200萬元祝您學習愉快!
04/27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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