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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師,我名下有家核定征收的個體戶A,10月份開了28萬發(fā)票,注銷了。然后11月注冊的核定征收的個體戶B,如果再開28萬發(fā)票,有沒有問題,會不會合并計稅

84785041| 提问时间:2024 11/2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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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級會計師
你好,核定征稅的,他不需要匯算清繳,不用合并。
2024 11/29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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