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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某公司2020年在中國境內(nèi)經(jīng)營取得應(yīng)稅所得額300萬元,稅率25%;其在A國分公司應(yīng)稅經(jīng)營利潤折合人民幣150萬元,A國稅率40%,該公司還取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50萬元,A國預(yù)提所得稅稅率為15%;在B國應(yīng)稅所得額100萬元,其中租金收入30萬元,利息所得50萬元,特許權(quán)使用費20萬元,B國預(yù)提所得稅稅率為20%,境外所得均以在當(dāng)?shù)乩U納。試著用綜合限額抵免法計算該公司當(dāng)年的外國抵免限額和實際應(yīng)繳所得稅稅額。

84784965| 提问时间:2023 12/08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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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審計師
應(yīng)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是 (300+150+50+100)*25%=150 AB國家的稅收免抵限額 A國150*200/600=50 B國150*100/600=25 A國實際繳納所得稅 150*40%+50*15%=67.5高于免抵限額,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2023 12/08 08:29
暖暖老師
2023 12/08 08:29
B國實際繳納所得稅100*20%=20 小于免抵限額 能夠全部扣除
暖暖老師
2023 12/08 08:30
匯總在我國應(yīng)交所得稅 150-50-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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