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中國居民個人小華為獨生子女,就職于中國的甲公司。2021年小華每月-|||-稅前工資、薪金收入為2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每月負(fù)擔(dān)的專-|||-項扣除合計為4000元、子女教育每月專項附加扣除金額為1000元。本年4-|||-月,小華取得一筆稿酬收入3000元;6月,小華取得一筆特許權(quán)使用費收-|||-入6000元:7月,參加有獎競猜活動取得中獎收入10000元,領(lǐng)取獎金時-|||-小華承擔(dān)了交通食宿費800元;9月,小華取得一筆兼職收入15000元;-|||-11月,小華的母親年滿60歲,小華承擔(dān)贍養(yǎng)責(zé)任;12月,小華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240000元(稅前),小華選擇一次性獎金收入不并入當(dāng)年-|||-綜合所得。-|||-要求:計算小華1-12月每月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以及次年匯算清繳補繳(或-|||-申請退回)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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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xué)你好
稍等我看看
2023 05/29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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