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以I舊設備向公司投資,評估價格為100萬元,張某以貨幣資金向公司投入資金 100 元。同時約定,各方出資應于2×21年12月31日投入M公司。2x19年6月30日,趙注冊資本為300萬元。公司章程約定,由趙某、張某、孫某三人出資,各出資100萬 1.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下實收資本的會計處理:2×19年6月5日,M公司登記成立, 公司對與實收資本有關的會計事項進行如下處理: 萬元。孫某以貨幣資金出資100萬元,于2×21年 12月 30日實際投人到公司。M 2×19年6月5日,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 3000000 貸:實收資本 3000000 2×19年6月30日,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00000 固定資產1000000 貸:其他應收款 2000000 【案例要求】上述會計處理是否恰當?為什么?相關稅費忽略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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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不正確的 借銀行存款1000000 貸其他應收款1000000
2022 05/19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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