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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支付特許權使用費要繳增值稅嗎?如何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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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在境內銷售服務、無形 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一) 服務(租賃不動產除外)或者無形資產(自然資源使用權除外)的銷售方 或者購買方在境內;(二) 所銷售或者租賃的不動產在境內;(三) 所銷售自然資源使用權的自然資源在境內;(四)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钡谑龡l規(guī)定:“下列情形不屬于在境內銷售服務或者無形資產:(一)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發(fā)生的服務。(二)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無形資產。(三)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备鶕鲜鲆?guī)定,如果無形資產完全在境外使用則不征增值稅,無形資產在境內使 用或境內外使用則需扣繳增值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guī)定的收人來源地的判定 原則,只要特許權使用費的支付方在境內,無論是否完全在境外使用,均需依法扣繳 預提所得稅。
2021 12/16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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