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7-4,17-5,兩題都是日后調整事項,17-4預計負債沖去年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為什么壞賬準備那題,不沖去年的遞延所得稅,而調整日后期間的。 兩題中,一題確認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一題沒有確認,是什么原因。謝謝老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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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損失在實際發(fā)生時可以扣除,已經判決不再上訴,所以轉回遞延所得稅,稅法認可扣除,應納稅所得稅肯定少了,所以借應交所得稅。
17-5,并沒有告訴,破產時損失可以扣除,還沒到最終的環(huán)節(jié),所以不轉以前遞延所得稅,不減少應交稅費。
2021 08/28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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