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開采出來的煤,用作車間燃料,是否視同銷售交企業(yè)所得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7/06/02 13:44:35 字體:

  【問題】

  我公司開采出來的煤,用作公司車間作為燃料使用,是否要視同銷售交企業(yè)所得稅?

  【答案】

  依據國稅函[2008]828號,企業(yè)發(fā)生下列情形的處置資產,除將資產轉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均不發(fā)生改變,可作為內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相關資產的計稅基礎延續(xù)計算。

 ?。ㄒ唬①Y產用于生產、制造、加工另一產品;(二)改變資產形狀、結構或性能;(三)改變資產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轉為自用或經營);(四)將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五)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情形的混合;(六)其他不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因此,您說的這種情況在所得稅方面作不視同銷售處理。


  本信息為收費會員專享內容,此條免費。想獲得更多專業(yè)答疑或精彩會員內容,請注冊為會員或與客服聯系申請成為收費會員。

立即成為會員>>        詳情請致電010-82318888400 810 4588

成為會員可享受以下服務:

1.答疑全天候    2.贈送輔導基金    3.期刊發(fā)表論文    4.會員專享期刊
  5.內訓直通車    6.財稅圖書館     7.專家上門      8.財稅法規(guī)庫

新政解讀、視頻直播課

財稅移動課程、財稅手機報實務網絡課程

更多會員內容,請查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wcr

免費試聽

  • 證券專業(yè)與股市投資

    證券專業(yè)與股市投資免費聽

  •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營管理特訓專題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營管理特訓專題免費聽

  •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免費聽

限時免費資料

  • 每日新聞/問答

    每日新聞/問答

  • 每周稅訊速遞

    每周稅訊速遞

  • 月度法規(guī)匯編

    月度法規(guī)匯編

  • 年度法規(guī)匯編

    年度法規(guī)匯編

  • 增值稅匯編

    增值稅匯編

  • 所得稅匯編

    所得稅匯編

掃碼關注我們

掃碼找組織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8riaszlp.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