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于跨境統(tǒng)一版系統(tǒng)企業(yè)接入事宜的公告
關于跨境電子商務統(tǒng)一版信息化系統(tǒng)企業(yè)接入事宜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56號
為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fā)展,提供便利直達服務,現(xiàn)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統(tǒng)一版信息化系統(tǒng)(以下簡稱跨境統(tǒng)一版系統(tǒng))企業(yè)接入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支持提供跨境統(tǒng)一版系統(tǒng)清單錄入功能。電子商務企業(yè)或其代理人可登錄“互聯(lián)網(wǎng)+海關”一體化網(wǎng)上辦事服務平臺使用“跨境電子商務”功能進行清單錄入、修改、申報、查詢等操作。
二、公開跨境統(tǒng)一版系統(tǒng)企業(yè)對接報文標準。參與跨境電子商務業(yè)務的企業(yè)、第三方平臺按照標準自行開發(fā)或市場化采購接入服務,相關授權開通等事宜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6〕16號和海關總署公告〔2017〕20號辦理。有關報文規(guī)范和經(jīng)過海關驗證的傳輸協(xié)議及接入服務產(chǎn)品參見《海關跨境統(tǒng)一版系統(tǒng)企業(yè)對接報文規(guī)范(試行)》(詳見附件1)。
三、企業(yè)對于其向海關所申報及傳輸?shù)碾娮訑?shù)據(jù)承擔法律責任。電子單證數(shù)據(jù)使用數(shù)字簽名技術,其中電子訂單、支付單、運單的數(shù)字簽名實施過渡期自公告執(zhí)行之日起3個月。具體如下表所示:
表 1 進口業(yè)務單證責任主體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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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單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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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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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字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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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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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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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企業(yè)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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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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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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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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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企業(yè)或電商平臺
或受委托的快件運營人、郵政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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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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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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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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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企業(yè)
或受委托的快件運營人、郵政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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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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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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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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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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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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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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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單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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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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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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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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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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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企業(yè)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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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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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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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貨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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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企業(yè)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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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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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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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庫明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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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監(jiān)管作業(yè)場所經(jīng)營企業(yè)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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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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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單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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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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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字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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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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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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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企業(yè)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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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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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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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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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企業(yè)或電商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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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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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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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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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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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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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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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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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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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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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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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抵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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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監(jiān)管作業(yè)場所經(jīng)營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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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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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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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境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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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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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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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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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總分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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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企業(yè)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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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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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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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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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企業(yè)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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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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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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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總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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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企業(yè)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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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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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關跨境統(tǒng)一版系統(tǒng)企業(yè)用戶操作手冊及企業(yè)對接報文標準等附件文檔,如有變更將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海關”一體化網(wǎng)上辦事服務平臺“文檔資料”欄目及時發(fā)布。
以上事宜可咨詢海關服務熱線:12360.
本公告內(nèi)容自2018年6月30日起執(zhí)行。海關總署公告 〔2016〕 57 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海關跨境統(tǒng)一版系統(tǒng)企業(yè)對接報文規(guī)范.rar
2.海關跨境統(tǒng)一版系統(tǒng)密碼產(chǎn)品選型和使用指南.rar
海關總署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