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外籍航空公司強烈反對征收歧視性收入稅
據(jù)菲律賓《商業(yè)世界報》7月29日報道,根據(jù)菲律賓國內(nèi)稅務局發(fā)布的2011年11號法令,在菲運營航空線路的外籍航空公司必須繳納5.5%的收入稅,其中包括3%的普通承運人稅(以毛收入為稅基)和另外2.5%的所得稅(以所有貨運客運收入為稅基),而這一稅收菲籍航空公司無需繳納,其他國家也不向外籍航空公司征收該稅。7月27日,航空公司代表委員會(代表30家運營菲律賓線路的外籍航空公司)向菲財政部長普利西馬致信強烈抗議這一歧視性做法,菲財政部尚未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