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交通運輸業(yè)——流轉稅優(yōu)惠政策(二)
6.進口漁用設備免稅
遠洋漁業(yè)企業(yè)進口國內不能生產制造的漁用設備,如漁船、輪機及甲板設備、冷凍設備、船用加工機械設備、船用通訊設備等,免征進口增值稅。(財稅字[1997]64號)
7.進口海洋石油設備免稅
在中國海洋開采石油、天然氣,進口直接用于開采作業(yè)的設備、機器和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增值稅。(財稅字[1997]42號)
8.進口陸地石油設備免稅
在中國陸地特定地區(qū)開采石油、天然氣,進口直接用于勘探、開發(fā)作業(yè)的設備、機器和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增值稅。(財稅字[1997]42虧)
9.進口開采石油設備免稅
外國合作者為開采海洋和陸上石油、天然氣而暫時進口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復運出境的機器和其他工程器材,進口時暫予保稅,復運出境時予以免稅核銷。(財稅字[1997]42號)
10.進口金精礦砂免稅
從1996年1月1日起,對經國家批準進口的金精礦砂,暫免征進口增值稅。(財稅字[1997]68號)
遠洋漁業(yè)企業(yè)進口國內不能生產制造的漁用設備,如漁船、輪機及甲板設備、冷凍設備、船用加工機械設備、船用通訊設備等,免征進口增值稅。(財稅字[1997]64號)
7.進口海洋石油設備免稅
在中國海洋開采石油、天然氣,進口直接用于開采作業(yè)的設備、機器和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增值稅。(財稅字[1997]42號)
8.進口陸地石油設備免稅
在中國陸地特定地區(qū)開采石油、天然氣,進口直接用于勘探、開發(fā)作業(yè)的設備、機器和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增值稅。(財稅字[1997]42虧)
9.進口開采石油設備免稅
外國合作者為開采海洋和陸上石油、天然氣而暫時進口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復運出境的機器和其他工程器材,進口時暫予保稅,復運出境時予以免稅核銷。(財稅字[1997]42號)
10.進口金精礦砂免稅
從1996年1月1日起,對經國家批準進口的金精礦砂,暫免征進口增值稅。(財稅字[1997]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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