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記代銷收入避免重復繳稅

來源: 編輯: 2005/08/29 10:34:44 字體:
  最近,我聽說市國稅局稽查局即將要對我們供電公司2003年度的納稅情況進行檢查,作為市供電公司財務科長的我實在是放心不下,惟恐被稅務稽查局查出什么漏洞,遭受處罰。于是,我趕忙向當稅務師事務所所長的同學李建求援,請求他派人為我公司進行稅務查前代理審查。

  李建聽說我公司要搞稅務查前代理審查,急忙派老張、小李和小江來到我公司。

  老張他們首先通過對我公司2003年度與2002年度的財務報表進行對比和分析,結果發(fā)現(xiàn)我公司2003年度的銷售收入比2002年度下降了1.32 億元。我告訴他們:“這是因為我公司下屬的一個熱電廠從2003年1月1日起實行了獨立核算,進行了獨立納稅?!彼麄儐枺骸半y道熱電廠發(fā)的電不并網,不由你們供電公司對外銷售?”我說:“熱電廠發(fā)的電是要并網,但我們只是為其代銷,所賣電款全部要移交給熱電廠,由熱電廠自己納稅?!彼麄冇謫枺骸盁犭姀S的電都是通過你們公司哪個部門對外銷售的?”我告訴他們:“全部在市區(qū)用電服務中心?!?br>
  于是,他們決定到市區(qū)用電服務中心去看個究竟。

  他們通過從服務中心的電腦中調出的銷售臺賬,發(fā)現(xiàn)2003年度市區(qū)用電服務中心共使用我供電公司的發(fā)票(包括普通發(fā)票和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為熱電廠代銷電力3.41億度,銷售價款為1.43億元(含稅)。審查人員告訴我說:“按照稅法的規(guī)定,代銷他人貨物同銷售自己的貨物一樣,都要算銷售繳納增值稅?!?nbsp;我說:“那熱電廠已經繳過稅了,不是要重復繳稅了嗎?”審查人員說:“那就趕緊讓熱電廠為你們補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抵扣進項稅額,而你們趕緊補記收入,補提銷項稅,不就行了!”于是,我們趕緊按照審查人員的意見補記了1.22億元的銷售收入、補提了2078萬元的銷項稅額;同時讓熱電廠為我供電公司補開了全部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抵扣了進項稅額。然而,當我們做完這一切時,我不禁感到后怕:若不是審查人員的及時審查,讓我們及時進行賬務調整,我公司就要白白地繳納這2000多萬元的增值稅。

  審查人員又對我供電公司下屬的6個縣級供電公司(實行二級核算)進行了深入地審查,不僅審查出4家縣供電公司為其當地縣財政代收城市建設基金 1878.89萬元(含稅),應補繳增值稅273萬元外,還審查出6家縣供電公司均存在將遭受雷電損失記入成本后,而將保險公司的賠款掛在“其他應付款” 的問題,結果共少繳企業(yè)所得稅120萬元。另外,審查人員還深入鄉(xiāng)鎮(zhèn)供電站進行實地審查,發(fā)現(xiàn)3個供電站無償贈送災區(qū)電力960萬度(經縣供電公司批準),按照當月平均銷售價格計算,確定的銷售額為350萬元,應補增值稅59.50萬元;按其成本價240萬元計算,應補繳企業(yè)所得稅79.20萬元。

  這次稅務代理審查,不僅幫我公司避免了2078萬元的增值稅重復繳納,還幫我公司核增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531.70萬元,避免了稅務機關查處時所要承擔的巨額罰款損失。我們對注冊稅務師的業(yè)務能力有了親身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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