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fā)改委昨日發(fā)布數據顯示,2007年10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9.5%,為2005年7月我國擴大月度房價調查范圍以來的最大單月漲幅,此前這一數據從未突破過9%.
分類別看,10月份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同比漲幅繼9月份沖破10%后,進一步漲至10.6%;二手住房銷售價格同比上漲8.7%,漲幅比上月高1.1個百分點。
國家統計局新聞發(fā)言人李曉超曾表示,今年以來住房銷售價格持續(xù)上漲主要有需求增長快、住宅供應偏緊、土地開發(fā)成本提高以及存在房產投資需求等4方面原因。
雖然政府已經不斷采取措施抑制房價的過快上漲趨勢,并在9月份提高了第二套住房的貸款首付比例,但房屋價格仍然高燒不退,這讓開征物業(yè)稅的呼聲愈來愈高。目前我國物業(yè)稅的試點范圍已從6處擴大到10處,但仍停留在空轉階段。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實轉的配套條件很快到位還有困難。他建議,有關部門在把物業(yè)稅由空轉轉入實轉時,可以考慮營業(yè)性和非營業(yè)性,這樣有助于減少摩擦,取得社會公眾高度的認可;同時,非營業(yè)性的房產如果開征物業(yè)稅,建議從獨立的別墅、豪宅開始。
北京商報
[編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稅”征收方式以及面積界定等問題,已經被建設部、財政部及稅務總局提上了議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臺。征收范圍可能為120平方米以上房產。征稅目的是為了“鼓勵、引導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資性需求,抑制投機性需求,加大中小戶型房屋的供應量。
知識點小貼士:
什么是物業(yè)稅? 物業(yè)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額隨房產的升值而提高。
從理論上說,物業(yè)稅是一種財產稅,是針對國民的財產所征收的一種稅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須尊重國民的財產,并為之提供保護;然后,作為一種對應,國民必須繳納一定的稅收,以保證政府相應的支出。
報載:“物業(yè)稅開征”將率先在北京試點,上海、南京、廣東的試點將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緊隨其后。目前還沒有具體的征收辦法。
編輯留言:
我國目前房地產市場存在嚴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場主題的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滿足,房地產商普遍在追求利潤的驅使下,盲目建設高檔商品房和商用房產,豪華住宅,牟利的同時無形中造成房價瘋狂上漲,也為投資投機者提供了空間,更使房價增加了不穩(wěn)定因素。目前解決房價過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強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優(yōu)先保證土地的供應,同時加以配套的打擊投資投機行為。
可見調控房價需要從需求和攻擊雙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給。目前提高供給的手段還局限于行政干預和調控,長遠來看不符合市場經濟的發(fā)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損失,因此從長久之計考慮,健全經濟調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環(huán)節(jié)物業(yè)稅的完善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