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稅(也稱物業(yè)稅、房產稅)開征已成定局。城鎮(zhèn)居民住宅擬征不動產稅,但允許扣除一定免征額,稅率可能定為0.3-0.8%,開征切入點可能是出租房、別墅和高檔公寓。
5月29日,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國研中心”)不動產稅改革研究課題組發(fā)布《中國不動產稅研究第二期》報告,試圖對稅率、稅種、征收對象、開征時間表等操作性方案做出政策性建議。有關意見匯總后,很快將上報國務院。
會上,來自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國務院法制辦相關部門的官員及國內外專家齊聚,討論課題組方案并把脈未來中國不動產稅的設計思路。
城鎮(zhèn)居民住宅要征稅
不動產稅最牽動人心、也是爭議最多的地方是,哪些不動產需要征稅,哪些不需要征稅?課題組對以下六類不動產對象給予是否征收的判斷:
一、國家機關、各級政府、人民團隊、軍事、外交機構等享受不動產免稅。
“這主要從效率原則出發(fā)來考慮的!闭n題組成員、國研中心專家王曉明解釋。他認為,對政府機關、各級政府征不動產征稅,征稅對象和支出對象是同一主體,開征不動產稅不能增加不動產稅凈收入,只是增加了額外的評估和管理成本,“就是俗話所說的左手倒右手。”
二、宗教寺廟、慈善機構、公園、博物館、名勝古跡、社會公益性組織等擁有的用于增加社會公共福利的不動產免稅。
原因是這些機構的不動產沒有明確的受益?zhèn)體,或者說受益人主要是公眾,應該受到社會政策的鼓勵。但課題組強調,在宗廟寺廟、公園、博物館等地設立的經營型不動產不應該列入不動產稅的減免范圍。
三、城市基礎設施所用的不動產和政府出資建設的廉租房應納入征稅范圍。
“使城市基礎設施運行效率更好!蓖鯐悦鞣治鲈驎r稱。
四、營利性的工商企業(yè)法人擁有的不動產全部納入征稅范圍。
這類不動產稅負能力較強,擁有不動產權明晰,適合作為不動產稅的征稅對象。
五、農業(yè)用地和農民自用房暫免征收不動產稅。
課題組認為,這符合我國的國情,但最終方向應該是實現城鄉(xiāng)統(tǒng)一的不動產稅制。
六、城鎮(zhèn)居民住宅全部納入征稅范圍,但允許扣除一定的免征額。
有關專家認為,將城鎮(zhèn)居民住房納入不動產稅,會加重普通人生活負擔。因為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大多數居民所購買的房產,既不是投機也不是投資,而是基本生活住房。課題組的具體設想是,允許一個家庭中每人有20到30平方米的免稅住宅面積,或者是允許居民住房在價值評估后從評估價值中按家庭人口數乘以人均免稅額的方式,扣除一定的總體免稅額,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權利。
賈康稱,開征不動產稅應首先在出租房、易掌握信息的別墅和高檔公寓入手,“可使不動產稅改革平穩(wěn)進行”。
0.3%~0.8%
不動產稅稅率如何設定?課題組給出詳盡建議:稅率范圍可設定在0.3-0.8%之間,而且此稅率對于不同用途的房地產都是適用的。
“稅率的設計要使結果大體符合二八原則,也就是80%的稅收來自于20%的納稅主體,各地方處于平均居住水平以下的居民無須納稅或只須繳納很少的稅!闭n題組成員、國研中心社會發(fā)展部副部長林家彬解釋此稅率設計的依據。
三稅合為房地產稅
除了稅率,課題組亦對稅種設置提出了初步設想。
首先,針對不動產的保有環(huán)節(jié),把目前存在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三個稅種合并為一個統(tǒng)一的房地產稅。
其次,在不動產的取得(開發(fā))環(huán)節(jié)方面,取消土地增值稅和耕地占有稅。
“土地增值稅主要政策目標是抑制房地產投機,但是由于稅率設置偏高,實際征收情況很不理想。另外,土地招標、掛牌、拍賣的推廣,使土地增值的空間被大大壓縮!绷旨冶蚪忉尨私ㄗh的原因。課題組分析,耕地占用稅主要目標是保護耕地,但實際上與土地出讓金存在重復。
第三,在不動產的流轉(交易)環(huán)節(jié)存在契稅,這是一個相對獨立、自成體系的稅種,課題組認為這個稅種以不做變動為宜。但在這個環(huán)節(jié)還存在印花稅,印花稅跟契稅明顯沖突,這個應當在國家總體稅制改革當中解決。
第四,擬議開征的遺產稅和贈與稅,這也將成為不動產稅制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