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最近發(fā)出通知稱,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在重組改制上市過程中的境內資產評估增值總計為2.2億元,對其應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不徵收入庫,直接轉計中遠集團總公司的資本公積,作為國有資本。
這份名為《關於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重組上市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稱,中國遠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評估後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價值計算折舊和攤銷費用,并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
此前,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在重組上市過程中也曾獲得稅收優(yōu)惠。
中遠總公司控股或參股的境內外上市公司共有8家,分別為:中國遠洋、中遠太平洋、中遠國際、中遠投資、中遠航運、中遠發(fā)展、中集集團、中集B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