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建行業(yè)績產生直接利好;去年6月建行已獲654.99億元稅前抵減額度
中國建設銀行昨日再次獲得了國家的稅收減免,國家稅務總局昨日發(fā)布消息稱,建行在股份制改革過程中,發(fā)生的直接增加其國有資本金的資產評估增值1422012.84萬元,不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此外,國稅總局將允許建行按資產評估增值后的資產價值調整相關資產的計稅成本,并按調整后的計稅成本計算扣除折舊或進行費用攤銷。
據了解,國有銀行進行股份制改造過程中,均按照國際會計準則進行了資產評估,中國銀行與建設銀行評估過程中均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增值,中行此前已獲得相同的減稅政策(具體減稅金額尚未透露)。中國稅網注冊稅務師李曉蘭向記者表示,企業(yè)資產評估增值理論上應當納入企業(yè)應納稅所得額,但是對其給予減免體現了國家對銀行改革的支持。
一位財務人士向記者表示,該政策對資產評估凈增值免稅,直接增加了建行的凈利潤,而按照評估增值后的資產價值計提折舊或攤銷,則今后每年的資產折舊計提會增加,從而增加成本支出,需繳納所得稅會相應減少。
此番已經不是建行第一次獲得稅收優(yōu)惠政策,早在2005年6月1日,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就曾給予建行共計654.99億元的稅前抵減額度。具體來講,就是同意建行在2004年用417.18億元稅前利潤沖抵其風險撥備有關款項;在2005年上半年,用稅前利潤沖抵風險撥備的剩余缺口237.81億元。僅此一項優(yōu)惠政策,便使建行2004年的實際稅率低至4.3%,2005年的實際稅率低至10.7%,總計少繳企業(yè)所得稅216億元。憑著亮麗的財務報表,建行去年在IPO中收獲頗豐。
中國銀監(jiān)會主席劉明康曾表示,國有商業(yè)銀行改革過程中財政稅收的一系列支持,將隨著財務重組的基本結束而告一段落,今后的發(fā)展完全是基于和其他市場經營者一樣待遇的基礎上,進行平等的營運和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