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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資產評估法律制度
知識點八、資產評估法定業(yè)務的范圍
1.占有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對相關國有資產進行評估:
?。?)整體或部分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以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
?。?)合并、分立、清算;
?。?)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原股東股權比例變動;
?。?)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整體或者部分產權(股權)轉讓;
?。?)資產轉讓、置換、拍賣;
?。?)整體資產或者部分資產租賃給非國有單位;
?。?)確定涉訟資產價值。
占有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對相關非國有資產進行評估:
?。?)收購非國有資產;
?。?)與非國有單位置換資產;
?。?)接受非國有單位以實物資產償還債務。
2.金融企業(yè)國有資產評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的資產可以不進行資產評估: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部門批準其所屬企業(yè)或者企業(yè)的部分資產實施無償劃轉的;
?。?)國有獨資企業(yè)與其下屬的獨資企業(yè)之間,或者其下屬獨資企業(yè)之間的合并,以及資產或者產權置換、轉讓和無償劃轉的;
(3)發(fā)生多次同類型的經濟行為時,同一資產在評估報告使用有效期內,并且資產、市場狀況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
?。?)上市公司可流通的股權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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