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2006年會計職稱考試領取準考證注意事項
職稱考試領取準考證注意事項
1、請考生仔細核對姓名、身份證、相片和報考科目,發(fā)現(xiàn)有誤及時與工作人員聯(lián)系修改(5月18日以前)。
2、請考生仔細閱讀準考證上《考生須知》,嚴禁將手機、呼機等通訊設備帶入考場。違者將手機等通訊設備關機并放置指定位置自行看管,如遺失考點概不負責。如發(fā)現(xiàn)考生接聽手機將視同作弊處理。
3、嚴禁代考,違者將取消其全部科目的考試成績,并書面通知其所在單位。
4、請考生提前熟悉考點和考場,參加考試時請帶手表以便掌握考試時間。
長沙會計
200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