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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金融機構與農(nóng)戶簽訂的借款合同能否免征印花稅?
答案:《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yè)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第二條規(guī)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yè)、微型企業(yè)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金融機構與農(nóng)戶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在免征印花稅的范圍內(nèi),因此需要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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