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問題】
個人所得稅手續(xù)費返還申請的時限是如何規(guī)定的?
【回答】
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征人應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稅務機關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xù)費申請相關資料,因“三代”單位或個人自身原因,未及時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xù)費。各級稅務機關應嚴格審核“三代”稅款手續(xù)費申請情況,當年部門預算批復后,各級稅務機關應及時支付“三代”稅款手續(xù)費。
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征人在年度內扣繳義務終止或代征關系終止的,應在終止后3個月內向稅務機關提交手續(xù)費申請資料,由稅務機關辦理手續(xù)費清算。
文件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xù)費管理的通知》(稅總財務發(fā)〔2023〕48)
更多推薦:
Copyright © 2000 - m.8riaszlp.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