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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公司處于高新技術企業(yè)資格有效期內,在第四季度購置了一臺設備,預計不會用于研發(fā),還可以享受加計扣除政策嗎?
【回答】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加大支持科技創(chuàng)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號)公告所明確的設備、器具一次性扣除并加計扣除政策,是獨立于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的政策,并不要求企業(yè)購置的設備、器具必須用于研發(fā)。因此,你公司購置的設備,無論是否用于研發(fā),只要符合政策規(guī)定的條件,均可以適用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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