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般納稅人,7月初申報第二季度企業(yè)所得稅120萬元,能否暫緩繳納?
問題:我是一般納稅人,7月初申報第二季度企業(yè)所得稅120萬元,能否暫緩繳納?
答案:若你是小型微利企業(yè),7月初申報第二季度的企業(yè)所得稅120萬元,可以暫緩繳納,稅款延緩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一并繳納。具體是指,小型微利企業(yè)在2020年7月、10月辦理第二、三季度企業(yè)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只申報不繳稅,應繳稅款延緩至明年1月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稅款一并繳納。并通過填報企業(yè)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享受延緩繳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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