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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23年正高級會計師評審通知,2023年云南正高級會計師個人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8日。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報送2023年度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
各州(市)財政局,鎮(zhèn)雄縣、宣威市、騰沖市財政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3〕38號)精神和相關要求,現(xiàn)將我省報送2023年度正高級會計師評審材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全省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自由職業(yè)者等,直接從事會計專業(yè)技術工作,符合會計人員高級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在職在崗專業(yè)技術人員。離退休人員、公務員均不屬于申報評審范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二、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按照《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云南省會計人員高級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的通知》(云人社發(fā)〔2022〕5號,以下簡稱《標準條件》)有關要求執(zhí)行。
三、申報程序
(一)省屬單位人員。按照個人申報、用人單位審核推薦、主管部門審核推薦的程序申報。
(二)州(市)、縣(區(qū))人員。經個人申報、用人單位審核推薦、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后,州(市)直屬單位報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縣(區(qū))所屬單位經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后,再報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
(三)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員。已實施人事檔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機構審核推薦后,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其中,由縣(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的,須再報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未實施人事檔案委托代理的,按屬地原則由所在縣(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后,再報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
四、申報方式及時間
本次申報采取在線申報、審核、受理、評審、公布等方式進行,全程在云南省專業(yè)技術人才管理服務信息平臺(網址:,以下簡稱“網站平臺”)進行。相關操作請到網站平臺首頁“幫助中心”下載“職稱在線申報評審相關操作說明”進行查閱。
(一)個人申報。符合條件的人員,通過互聯(lián)網訪問網站平臺,注冊登錄后在個人用戶首頁,完善個人基本信息和業(yè)績檔案,待用人單位對個人基本信息和業(yè)績檔案審核通過后,點擊“職稱工作→職稱申報”,選擇“云南省正高級會計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填寫申報信息。個人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8日。
(二)用人單位審核推薦。用人單位通過互聯(lián)網訪問網站平臺進行審核。在職稱申報過程中,用人單位審核分為三個部分,一是本單位申報人注冊時,須綁定用人單位,經用人單位審核通過后申報人才能進入網站平臺進行相關業(yè)務報批;二是對本單位人員填寫的基本信息、業(yè)績材料進行審核;三是對本單位人員填寫的申報評審表進行審核。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對申報人資格條件、上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等予以審核。用人單位審核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15日。
(三)逐級審核推薦。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業(yè)主管部門須對用人單位推薦人選的申報材料和證明材料進行復核把關,并對復核情況負責。符合條件的,須明確推薦意見并加蓋本單位公章,按照職稱管理權限逐級推薦或直接推薦至評委會辦事機構。逐級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20日。
(四)復核受理。評委會辦公室按規(guī)定對申報人員的申報條件、推薦程序等進行復核。復核不通過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補充材料并按相應程序重新報審。復核及申報人員補充報送(含單位審核、逐級推薦)時間截止2023年9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評審前公示
(一)單位公示。經用人單位審核擬同意向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申報的人員,需將申報人員的資歷條件及學術、業(yè)績成果等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出具審核推薦意見、推薦人員產生方式、公示情況說明等,經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逐級推薦上報。
(二)省級公示。經評委會辦公室復核受理,擬提交評委會評審的申報人員,在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前,將在省財政廳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方可提交備案和評委會評審。
六、申報材料
全部申報材料須通過線上提交電子版的方式進行。
(一)《專業(yè)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申報人在申報過程中由網站平臺自動生成此表,用人單位對其要有明確的審核推薦意見,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業(yè)主管部門必須簽署明確的審核推薦意見、推薦日期、經辦人姓名,并上傳加蓋公章的審核推薦意見PDF附件。
(二)身份證、高級會計師資格證書,事業(yè)單位申報人員還需提供高級會計師職稱聘書(或聘用合同、聘用證明)。
(三)業(yè)績成果材料。申報人先在網站平臺“用戶中心”完善個人業(yè)績檔案,業(yè)績檔案現(xiàn)有18個項目,由申報人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行填寫,申報時再將個人業(yè)績檔案中的信息加入申報表中,包括本人履現(xiàn)職以來的工作業(yè)績成果證明材料、獲獎證書、論文(包含封面、目錄與本人論文內容)等。
(四)用人單位公示情況說明、推薦意見、推薦人員產生方式及相關材料,經審核人簽字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后,掃描成PDF文檔上傳網站平臺。
(五)《申報正高級會計師信息一覽表》。
(六)承諾書1份(見附件)。
七、有關事項
(一)申報要求。申報人員須如實填寫申報內容和提供申報評審材料,作出書面承諾。申報人一個年度內只能申報一次職稱晉升評審,對申報行為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原已取得相應職稱資格,因工作崗位變動不再從事原專業(yè)技術工作,需變更相應系列(專業(yè))同級職稱資格的,須嚴格按照職稱轉系列(專業(yè))評審程序進行申報。對隱瞞其原具備職稱資格情況,重新申報晉升其他系列(專業(yè))職稱資格的,視為弄虛作假。
(二)審核責任。用人單位對申報人資格條件和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推薦,對推薦行為負責。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業(yè)主管部門對用人單位推薦人選的材料進行復核把關,對復核情況負責。評委會組建單位按照評審專業(yè)范圍、申報條件、推薦程序和工作要求,對申報人材料進行復核,對評審工作組織實施負責。
(三)年限計算。申報人員履職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委托評審。中央駐滇單位或省外單位人員在我省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的,由中央主管部門的人事部門或所在地區(qū)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方可受理其申報評審材料,出具的委托評審函請掃描成PDF文檔上傳網站平臺。
(五)表格下載。相關表格及文件可在省財政廳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或“在線服務-在線下載”)欄下載。網址:。
(六)證書辦理。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推行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電子證書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號),2023年評審通過取得的高級職稱實行職稱電子證書,不再發(fā)放紙質證書。評審通過人員需登錄網站平臺自行下載職稱電子證書。
八、聯(lián)系方式
技術支持電話:0871-65836836、0871-65353824
0871-65862043、0871-63526467
0871-65153779
政策咨詢電話:0871-63957204
附件:
1. 承諾書
3.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云南省會計人員高級職稱評價標準條件 (試行) 》的通知
云南省財政廳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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