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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指定辯護(4.30)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8/04/30 10:01:34 字體:

每天練一練,記住知識點。嗨,親愛的考生們,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奉上,快來練習吧!

單選題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下列不屬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辯護的情形是( )。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B、被告人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C、被告人是盲、聾、啞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D、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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