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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將論壇中注冊稅務師版塊學員們分享的經典知識點進行了整理,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夢想成真!
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
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為雙主體,是指稅收法律關系中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雙方當事人,一方為稅務機關,另一方為納稅人。
1.征稅主體
?。?)征稅主體
國家是真正的征稅主體,稅務機關通過獲得授權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征稅主體。
判斷一個行政機關是否具備行政主體資格,關鍵要看其是否經過法律授權。稅務機關之所以成為征稅主體,是因為有國家的法定授權。稅務機關行使的征稅權極具程序性,不能自由放棄或轉讓。
2.納稅主體
納稅主體,就是通常所稱的納稅人,即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納稅主體的劃分方法:
劃分方法 | 劃分類別 | 說明 |
按在民法中身份的不同劃分 |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單位 | 不同種類的納稅主體,在稅收法律關系中享受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不盡相同 |
按征稅權行使的范圍不同劃分 | 居民納稅人、非居民納稅人 |
3.其他稅務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兩個主要的法律關系主體之外,還有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銀行、工商、公安等,稅法中也相應規(guī)定了他們的權利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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