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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法一》學習筆記:進口貨物增值稅應納稅額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3/10/09 09:23:32 字體: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將論壇中注冊稅務師版塊學員們分享的經典知識點進行了整理,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夢想成真!

第二章增值稅

進口貨物增值稅應納稅額

進口貨物征稅的納稅人:對報關進口的貨物,以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辦理報關手續(xù)的單位和個人為進口貨物的納稅人。

納稅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增值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任何稅額。

1.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2.注意問題:

(1)進口環(huán)節(jié)應納增值稅:不得抵扣任何稅額(包括在國外已納的任何稅額)

(2)進口環(huán)節(jié)已納增值稅:符合抵扣范圍的,可以憑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作為進項稅額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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