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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內容導航】
1.建設用地使用權
2.宅基地使用權
3.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
4.地役權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理解掌握本考點。本考點在2017年、2013年、2011年考過單選題和多選題。
【高頻考點】用益物權的類型
(一)建設用地使用權
建設用地使用權:按照法律的具體規(guī)定,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登記物權)。
(二)宅基地使用權
宅基地使用權:指自然人(主要是農村居民)依法享有的,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權利。
(三)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
1.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主體:限于從事農業(yè)生產的集體組織或公民個人。
2.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客體:是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農業(yè)的土地。
3.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依承包合同而產生,權利存續(xù)有具體期限。
(四)地役權
提供便利的不動產稱供役地,享受便利的不動產稱需役地。
1.地役權是存在于他人不動產上的物權。
2.從屬性
地役權從屬于需役地所有權或使用權,不得與需役地分離而單獨讓與。
3.不可分性
4.地役權是根據(jù)合同約定而設定的物權(非登記物權)。
5.地役權的享有不以對土地的占有為要件,此特點與其他用益物權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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