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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通過2017稅務師考試的考生,打好基礎高效備考是關鍵,學員可根據正保會計網校制定的預習計劃表安排學習進度。網校小編為您整理了2017稅務師考試《稅法二》知識點,今天你學習了么?
知識點: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特點
(一)對占用土地的行為征稅
屬于準財產稅,而非嚴格意義上的財產稅
(二)征稅對象是土地
實質上是運用國家政治權力,將納稅人獲取的本應屬于國家的土地收益集中到國家手中
(三)征稅范圍有所限定
限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上述范圍之外的土地不屬于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
(四)實行差別幅度稅額
1、開征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調節(jié)土地的級差收入。
2、不同城鎮(zhèn)適用不同稅額,對同一城鎮(zhèn)的不同地段,根據市政建設狀況和經濟繁榮程度也確定不等的負擔水平。
本文內容來自正保會計網校老師講義,轉載請注明來源·正保會計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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