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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報考了2020年注冊會計師《會計》科目的考生們,大家跟上注會學習進度了嗎?注冊會計師的備考有些難度,在備考中難免會出現(xiàn)疑問,很多考生怕麻煩、不好意思來網(wǎng)校的答疑版問問題,所以網(wǎng)校為大家整理了在所有考生問題中精選的【答疑精華】。
以下是《會計》第十五章精華答疑內容
主題提問標題:盈余公積的提取
提問內容:
盈余公積可以用作股東分紅嗎
老師回復:
盈余公積可以用于分配股利,原則上企業(yè)當年沒有利潤,不得分配股利,盈余公積的提取實際上是企業(yè)當期實現(xiàn)的凈利潤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一種限制。提取盈余公積本身就屬于利潤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余公積相對應的資金,一經(jīng)提取形成盈余公積后,在一般情況下不得用于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如為了維護企業(yè)信譽,用盈余公積分配股利,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后,該項公積金仍有結余。(2)用盈余公積分配股利時,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過股票面值的6%。(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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