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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答疑精華: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上好佳 2022/12/21 14:41:00 字體:

2023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啦!為幫助大家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了學員學習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老師給出詳細答疑。以下是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答疑精華,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答疑精華

提問:

一般保證和特殊保證總結有嗎?

回答:

沒有特殊保證。您是指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吧?

一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連帶責任保證是指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者的區(qū)別在于:

保證方式:

區(qū)別點一般保證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責任的啟動起訴、仲裁+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保證期間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
認定方式①明確約定

②沒有約定、約定不明

③債務人先承擔責任的意思表示

①明確約定

②不具有債務人先承擔責任的意思表示

先訴抗辯權×
×:債務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zhí)行程序的;債權人證明債務人財產不足履行全部債務或喪失履行能力的;保證人書面放棄先訴抗辯權

注: 以上答疑精華來源于正保會計網校答疑板,網校老師會針對已購課學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答疑

更多答疑精華:

2023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答疑精華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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