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23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啦!為幫助大家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了學員學習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老師給出詳細答疑。以下是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答疑精華,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提問:
一般保證和特殊保證總結有嗎?
回答:
沒有特殊保證。您是指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吧?
一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連帶責任保證是指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者的區(qū)別在于:
保證方式:
區(qū)別點 | 一般保證 | 連帶責任保證 |
保證責任的啟動 | 起訴、仲裁+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 | 保證期間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 |
認定方式 | ①明確約定 ②沒有約定、約定不明 ③債務人先承擔責任的意思表示 | ①明確約定 ②不具有債務人先承擔責任的意思表示 |
先訴抗辯權 | √ | × |
×:債務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zhí)行程序的;債權人證明債務人財產不足履行全部債務或喪失履行能力的;保證人書面放棄先訴抗辯權 |
注: 以上答疑精華來源于正保會計網校答疑板,網校老師會針對已購課學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答疑
更多答疑精華:
Copyright © 2000 - m.8riaszlp.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