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5中級《經(jīng)濟法》知識點:財產(chǎn)轉讓所得(06.16)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5/06/16 14:02:11  字體:

招生方案

書課題助力備考

選課中心

資料專區(qū)

硬核干貨等你學

資料專區(qū)

免費題庫

海量好題免費做

免費題庫

會計人證件照

照片一鍵處理

會計人證件照

考試提醒

考試節(jié)點全知曉

考試提醒

財產(chǎn)轉讓所得

  財產(chǎn)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chǎn)取得的所得。

  【其他規(guī)定】

  1.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個人出售自有住房。

 ?。?)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chǎn)轉讓所得”項目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

 ?。?)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xù)免征個人所得稅;

 ?。?) 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chǎn),經(jīng)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無處分權包括兩種情況:一是行為人對處分的財產(chǎn)享有所有權,但是其處分權受到限制,使其不得處分其所有的財產(chǎn);二是行為人對處分的財產(chǎn)沒有所有權,只有占有權,因而沒有對該財產(chǎn)的處分權。無處分權人是以自己的名義處分財產(chǎn),這是無權處分行為與無權代理行為的根本區(qū)別。無權處分是指無權處分權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的民事行為,而無權代理是無代理權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行為。如:甲在未獲得授權的情況下,出賣乙的物品給丙,如果甲是以乙的名義出賣的,構成無權代理行為;如果甲是以自己的名義出賣的,則構成無權處分行為。

  以上內容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整理的論壇學員分享的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日益緊張,你準備好了嗎?為了讓考生有充足的時間備考,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新課已搶先開通(免費試聽>>)!祝您夢想成真!

點擊查看原帖

相關推薦:

  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學習計劃表
  免費老師講座:2015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教材變動解析匯總
  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教材對比情況匯總(含word版免費下載)
  2015中級職稱教材上市 再購五冊直達免快遞費

學員討論(0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8riaszlp.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