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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審計師考試時間為10月13日,很多考生在咨詢審計師考試在哪里報名,敬請關注正保會計網(wǎng)校審計師欄目相關通知。近期很多考生在咨詢審計師報考條件相關的問題,在此,大家可以點此了解>>根據(jù)上周正保會計網(wǎng)校學員做題的錯誤率來看,下面這道題目可以入選了。本題考核的是中級《審計理論與實務》科目中“審計決定書”的知識點,大家正確率相對較低的,你也來看看。
【錯題點評】(2018年12月20日)
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作出的有關財務收支的審計決定不服,可以采取的救濟途徑有:
A.申請聽證
B.申請行政復議
C.提起行政訴訟
D.不執(zhí)行審計決定
E.提請人民政府裁決
【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審計決定書。被審計單位不服審計決定的救濟途徑。
【教師提示】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做出的有關“財務”收支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做出的有關“財政”收支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請審計機關的本級人民政府裁決。
下周將針對第一部分第十章的內(nèi)容進行復習,大家也要注意總結(jié),腳踏實地的把基礎打好。希望廣大學員能夠認真練習和測試,并共同討論,共同提高,最終順利備考。祝廣大學員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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