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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根據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廣東2018年初/中級審計師考試報名時間6月14日-29日,考生可登陸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進行報名。
關于2018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8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18〕1號)和《轉發(f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粵人社函〔2018〕48號)精神,現就廣東省2018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級別和科目
考試時間 | 考試級別 | 考試科目 | |
10月21日 | 9:00-11:30 | 初、中級 |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 |
14:00-16:30 | 審計理論與實務 | ||
9:00-12:00 | 高級 |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 |
14:00-17:00 |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
二、考區(qū)設置
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審計署、原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fā)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fā)〔2003〕4號)和原人事部、審計署《關于印發(fā)的通知》(人發(fā)〔2002〕58號)執(zhí)行。
凡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并具備以下條件者,可申請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一)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可報考審計初級資格考試。
按照規(guī)定,普通高中、職業(yè)高中和技工學校合格畢業(yè)生取得的學歷,視同于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報考審計初級資格考試的,應持能夠證明其在2018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方可報名。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報考審計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報考高級審計師考試:
1.大學??飘厴I(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2.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3.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4.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四)按照規(guī)定,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或學位。
(五)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54號)文件精神:
1.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2.臺灣居民申請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報名和報考流程
(一)報名和繳費
1.該項考試實行全國統(tǒng)一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陸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進行報名。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8年6月14日9:00-6月29日17:00。
2.根據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發(fā)改價格函〔2017〕3548號)規(guī)定,初、中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7元。
根據粵發(fā)改價格〔2017〕252號和粵價〔2013〕199號規(guī)定,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0元。
(二)報考流程
1.用戶注冊。首次登陸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詳細閱讀《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使用協(xié)議》,填寫注冊信息和《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1),用戶名需填寫個人真實郵箱地址并進行驗證,注冊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號將引用到報名信息中,且不能更改,請仔細核對,確保信息準確。已完成注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報名系統(tǒng)。
按照屬地報考的原則,凡省直(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yè))、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各市屬單位人員選擇工作單位所在地考試機構報名。
2.信息填報和電子照片上傳。考生登陸報名系統(tǒng),認真閱讀“廣東省考生報名須知”,并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和上傳照片??忌蟼鞯碾娮诱掌瑒毡卣鎸?,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tǒng),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
照片要求:本人近三個月內免冠一寸標準證件照片(2.5cm×3.5cm),大小約10KB,像素295×413, JPG或JPEG格式,底色為白色,照片清晰??忌稍趫竺到y(tǒng)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后再將審核通過(轉換后)的照片上傳。
凡因個人填寫信息不準確、不真實,造成審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
3.信息確認和申報表打印??忌顖笮畔ⅰ⑸蟼髡掌?,務必認真核對報名信息,并輸入驗證碼進行信息確認,信息確認后請及時下載打印《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考生點擊下載申報表后,將無法修改個人報名信息,請認真核實報名信息后再進行下載。
4.繳費。我省統(tǒng)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忌U費后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報名狀態(tài),狀態(tài)顯示“已繳費”即為報考成功,考生無需到考試機構進行現場確認。
5.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及時將《申報表》(在報名系統(tǒng)中下載打?。┖汀豆ぷ骱啔v表》(附件2)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蓋章并妥善保管;考試成績公布后,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將《申報表》、《工作簡歷表》及相關資料交報名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復核;合格人員名單公布后、領取證書時,一并領取《申報表》、《工作簡歷表》及相關資料。
五、準考證打印和考試
(一)準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8年10月15日 9:00-10月19日 17:00登陸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請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相片等信息內容,如發(fā)現與提交申報表信息不一致,務必在考試前到所在地考試機構查詢更正。考試時,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試
1.參加初、中、高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資格復核通過后,方能取得《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
2.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所有科目題型均為客觀題,采用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高級資格考試《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科目題型為綜合分析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科目題型為綜合分析題和案例分析題。
3.按照規(guī)定,考試原則上封閉2個小時,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熟悉考場路線和考場位置,準時參加考試。
4.考生應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嚴禁攜帶手機、耳機、電子筆和其它電子設備。各考區(qū)考場規(guī)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5.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guī)定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等法律法規(guī)進行嚴肅處理??荚嚱Y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六、成績公布和成績復核
(一)成績公布及合格標準劃定
按照工作安排,考試成績計劃在2018年12月21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進行成績查詢,具體公布時間以網站公告為準;合格標準線以國家劃定的標準為準。
(二)成績核查
考生可以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5日內向報考地考試機構提交成績核查申請(附件3),逾期不予辦理。
七、考后資格復核
考后資格復核實行屬地管理,誰復核誰負責。省直報名點資格復核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廣東人事考試網www.gdrsks.gov.cn)負責;各市報名點資格復核工作由所在地考試機構負責。
全省考生資格審核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后考試機構資格復核的程序進行??荚嚦煽冞_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要按照報名所在考試機構的要求到指定地點提交資格復核材料(附件4)。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5)。具體復核時間以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的通知為準。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凡未按規(guī)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fā)證書。
八、證書領取
各市證書發(fā)放工作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
省直證書發(fā)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ùI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具體領取時間請留意廣東人事考試網站通知。
九、聯系方式
(一)考生報名及考務咨詢聯系方式
考區(qū) | 考試機構 | 聯系地址 | 聯系電話 |
廣州市 |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 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 | 020-83543605 |
深圳市 | 深圳市考試院 | 深圳市福田區(qū)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裙樓1樓(福田交通樞紐西側) | 0755-88100099 |
珠海市 | 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 | 珠海市香洲區(qū)興華路158號一樓 | 0756-2288109 |
汕頭市 | 汕頭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汕頭市高級技工學校(新美路2號)培訓樓2樓 | 0754-88329783 |
韶關市 | 韶關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韶關市湞江區(qū)湞江中路9號韶關市高技能公共實訓基地管理中心一樓大廳 | 0751-8607083 |
河源市 | 河源市人事與技能考試管理辦公室 | 河源市源城區(qū)河源大道北177號 | 0762-3687298 |
梅州市 |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號人力資源市場四樓 | 0753-2128459 |
惠州市 |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號惠州市人社局二樓 | 0752-2872708 |
汕尾市 |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汕尾市城區(qū)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樓西梯101室 | 0660-3393252 |
東莞市 |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東莞市南城區(qū)西湖路99號廣東科技學院北門內22號樓二樓 | 0769-22203889 |
中山市 |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服務辦 | 中山市博愛六路22號行政服務中心B區(qū)人社局窗口 | 0760-89817082 |
江門市 | 江門市人事考試院 | 江門市蓬江區(qū)幸福路20-22號 | 0750-3873700 |
佛山市 | 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 | 佛山市禪城區(qū)惠景城綠景一路 26號二、三樓 | 0757-83874123 |
陽江市 | 陽江市人社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科 | 陽江市二環(huán)路208號七樓 | 0662-3165253 |
湛江市 |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湛江市赤坎區(qū)南橋南路46號辦公樓三樓 | 0759-3119313 |
茂名市 |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茂名市文明北路68號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樓 | 0668-3916623 |
肇慶市 | 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 肇慶市端州五路18號人才大廈 | 0758-2271231 |
清遠市 | 清遠市人事考試院 | 清遠市清城區(qū)銀泉北路社科大院9層 | 0763-3366674 |
潮州市 |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潮州市春榮路玉蘭園綜合樓三樓 | 0768-2130159 |
揭陽市 | 揭陽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揭陽市區(qū)建陽路中段原社會保障大樓三樓304 | 0663-8233640 |
云浮市 | 云浮市人事考試院 | 云浮市云城區(qū)高峰街道大降坪100號 | 0766-8818280 |
省直 |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 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四樓 | 020-37605711 |
(二)考試大綱、考試用書聯系方式
1.2018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在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公布。
2.考試用書征訂請另行登陸www.gdhra.org.cn查詢,聯系電話:020-38913268、37603143。
附件:
1. 考生報考承諾書
2. 工作簡歷表
3. 廣東省2018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成績復查申請表
5. 代辦委托書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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