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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摘要:海南省初中級經(jīng)濟師成績復核申請時間為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日內。
成績復核申請說明
1、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日內(軟考10日內),將成績復核申請表發(fā)送至郵箱:3510768885@qq.com,郵件主題:“XX年度XX考試成績復核+考生姓名”;
2、成績復核結果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兩個月左右電話或在此網(wǎng)站通知;
3、申請復核多個科目的考生,請自行添加相關內容;
4、客觀題科目省內進行復核,主觀題科目由我局上報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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