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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內(nèi)容 老師好 請教個問題 一商場采取租戶單獨收銀模式,為了提高營業(yè)額,商場搞滿額贈送電子卷活動,客戶消費后,商場與租戶據(jù)實結算。此時商場搞滿額贈電子卷需要視同銷售確認銷項稅嗎? 為啥? 還是這個商場年底搞積分返電子卷活動,客戶消費后 商場與租戶據(jù)實結算,此時需要繳納增值稅嗎?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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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在商場采取租戶單獨收銀模式,且商場與租戶據(jù)實結算的情況下:
1.商場搞滿額贈電子券活動不需要視同銷售確認銷項稅。因為滿額贈送是以辦理服務為條件的,贈送的電子券實際上是一種促銷手段,其價格已經(jīng)包含在消費者為達到“滿額”所支付的對價中。雖說是贈送行為,但這只是一種表象,沒有消費者“前者”的支付行為,就沒有“贈送”。因此,不作為視同銷售處理。
2.商場年底搞積分返電子券活動,也不需要繳納增值稅。積分返券屬于“附有客戶額外購買選擇權的銷售”,需要評估該選擇權是否向客戶提供一項重大權利。如果構成重大權利,應當作為單項履約義務。在授予客戶獎勵積分時,應將銷售取得的貨款或應收貨款在本次商品銷售或勞務提供產(chǎn)生的收入與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之間進行分配,將取得的貨款或應收貨款扣除獎勵積分公允價值的部分確認為收入,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確認為合同負債??蛻魞稉Q獎勵積分時,授予企業(yè)應將原計入合同負債的所兌換積分相關的部分確認為收入。
對于客戶而言,所謂的“贈送”自然不能按照“偶然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那么相應的,贈送采購取得的合規(guī)進項發(fā)票可以進行增值稅進項抵扣,對應的采購支出或用于市場推廣或用于業(yè)務宣傳,屬于銷售費用性質(zhì),可以在計算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guī)定限額扣除。
例如,在積分返券活動中,商場對在本店消費達到一定金額的客戶贈予獎勵積分,該積分可在商場經(jīng)營范圍內(nèi)進行兌換。假設客戶消費后獲得的積分對應的公允價值為一定金額,這部分價值應先確認為合同負債。當客戶使用積分兌換商品時,再將相應積分對應的合同負債確認為收入。而在授予積分和客戶兌換積分的階段,商場都要按照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計提銷項稅額。當客戶獎勵積分失效時,不需要計提銷項稅額。
2024 07/29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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