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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有幾個問題請教一下: 1、一個企業(yè)能否同時存在兩種計稅方式,即一種商品適用簡易計稅,另一種商品適用一般計稅? 2、計稅方式的更改是否需要做備案? 3、簡易計稅期間收到的專用發(fā)票,能否在以后更改為一般計稅后再抵扣?

最瘦的胖子| 提问时间:2024 03/1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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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木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分通過cpa會計,cpa會計達人
同學你好。 1.可以的,但是需要分開核算,不能混合。 2.計稅方式的更改,同學說詳細一些。 3.收到的專票,抵扣應該在相應業(yè)務發(fā)生期間對應抵扣,比如購進原材料進項100,未領(lǐng)用,變成一般計稅后,領(lǐng)用了,可以。
2024 03/11 15:46
最瘦的胖子
2024 03/11 15:47
4、所謂的一般計稅和簡易計稅是不是只有在開票時才能體現(xiàn)出來?
最瘦的胖子
2024 03/11 15:49
簡易計稅更改為一般計稅是否需要到主管稅wu機關(guān)備案?還是自行在開票中修改賦碼信息即可?
木木老師
2024 03/11 15:49
是的,只要開票時,從稅率還是征收率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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