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增值稅是基于納稅主體還是法人主體?比如視同銷售中,自產(chǎn)貨物用于非納稅項目視同銷售,換言之自產(chǎn)貨物用于納稅項目不征增值稅(生產(chǎn)的設備作為固定資產(chǎn)使用),這個指納稅主體范圍還是法人主體內(nèi)通用,就如同上問,也想請麻煩一起解答是基于納稅主體還是法人主體,謝謝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學員您好,您所說的這些情況都是基于納稅主體而言的
2022 03/05 11:48
笑笑
2022 03/05 11:59
請問老師,是否可以這樣理解,(1)如果一個總公司(在上海)制作花瓶并出售,總公司在深圳有個分公司(非獨立法人,增值稅向深圳的稅務局申報)生產(chǎn)制作花瓶的設備,分公司向總公司提供設備,應計算增值稅銷項。(2)如果這個分公司跟總公司同在上海,且為同一個稅務局,但是分別有納稅號,分公司提供設備,也需要計算增值稅銷項,然后抵進賬后納稅?請分別回復1.2,謝謝
dizzy老師
2022 03/05 12:21
學院您好,您所說的兩種情況都要開票算銷項的
笑笑
2022 03/05 13:22
謝謝,那請問老師,第二種情形算增值稅與“總分機構(同一縣市除外)之間移送貨物用于銷售的,移送當天發(fā)生增值稅納稅義務。"里的同一縣市不算增值稅,本質(zhì)的不同在哪里?基于的稅理是什么?謝謝
dizzy老師
2022 03/05 15:36
總分機構同一縣市不算增值稅只是理論上的,很多實際問題還是都開稅票這樣方便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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