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小規(guī)模納稅人連續(xù)十二個月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到2021年六月金三系統(tǒng)檢測到超了五百萬,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稅務機關也未下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在十一月份稅務機關發(fā)現(xiàn)該情況,并發(fā)放了告知書,請問該納稅人應該從何時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六月到十月需要補交稅款嗎,從什么時候補交,不了多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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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一般情況下,應該在單位接到《稅務事項通知書》以后,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之前的收入,不需要補稅的。
2021 11/19 14:41
84785038
2021 11/19 15:20
老師,不需要,確定嗎
只需要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王雁鳴老師
2021 11/19 15:22
同學你好,理論上是這樣的,確定的。但是實際操作中,當?shù)囟悇站謱9軉T,不知道會怎么把握,具體還是看看專管員怎么說吧。
84785038
2021 11/19 16:02
尷尬了,我就是稅務局的
王雁鳴老師
2021 11/19 16:03
同學你好,那正好,我可以向你學習一下,你是怎么理解的呢?
84785038
2021 11/19 17:09
我剛到稅務局的,懂得也不是很多,
所以才問你了.....
王雁鳴老師
2021 11/19 17:11
同學你好,額,我說的是,理論上是不需要補稅的,就看你們領導把握吧。實際操作中,都在兩可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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