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資料二:2021年1月25日,甲公司發(fā)現(xiàn)其將2020年12月1日收到的用于購買研發(fā)設備的財政補貼資金300萬元直接計入了其他收益。至2021年1月25日,甲公司尚未購買該設備。根據稅法規(guī)定,甲公司收到的該財政補貼資金屬于不征稅收入。甲公司在計算2020年度應交企業(yè)所得稅時已扣除該財政補貼資金。要求:編制甲公司對其2021年1月25日發(fā)現(xiàn)的會計差錯進更正的會計分錄。 老師,你好,這里說甲公司在計算2020年度應交所得稅已扣除該財政補貼資金的意思是?企業(yè)把300的收入已經減掉,沒有交稅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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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是的,您的理解正確。是在計算2020年應納稅所得額時對300進行了納稅調減。
祝您學習愉快!
08/27 09:55
小王老師
08/27 09:55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是的,您的理解正確。是在計算2020年應納稅所得額時對300進行了納稅調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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