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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單位和個人向境外單位銷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無形資產(技術除外),免征增值稅 老師 如果轉讓的是技術,那相關政策是怎么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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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如果境內單位和個人向境外單位轉讓的技術完全在境外使用,且與境內的貨物和不動產無關,那么可以享受增值稅零稅率政策。
根據財稅〔2016〕36 號文附件 4《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下列服務和無形資產,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國際運輸服務、航天運輸服務、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服務(如研發(fā)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設計服務、廣播影視節(jié)目(作品)的制作和發(fā)行服務、軟件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信息系統(tǒng)服務、業(yè)務流程管理服務、離岸服務外包業(yè)務、轉讓技術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服務。
這里的“完全在境外消費”是指服務的實際接受方在境外,且與境內的貨物和不動產無關;無形資產完全在境外使用,且與境內的貨物和不動產無關;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024 07/25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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